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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开展党政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自查自纠的通知

    2018-09-25  点击:[]

    校内各单位:

    为进一步规范党政办公用房的使用,请校内各二级单位严格按照“八项规定”和《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以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配置和使用检查为重点,立即开展本单位党政办公用房自查自纠工作。办公用房的配置和使用标准为:局级不超过30平米/人、副局级不超过24平米/人、处级正职不超过18平米/人、处级副职不超过12平米/人,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不得与本单位业务用房及公共服务用房混合使用。

    校内公房面积数据咨询及相关政策咨询电话:66367822

   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做到立行立改、即知即改。特此通知。

   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一日







    发布通知单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

    稿 人  邓元熙

    日  期  2018-09-21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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